南方都市报登报咨询购房合同发票遗失

2022-08-01 浏览次数:165

南方都市报创刊于1997年,总部位于广州, 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系列报之一,主打广州、深圳两座中心城市,覆盖珠三角区域。经过23年的发展,南方都市报从一张"小报"壮大成长为中国都市类报纸的*者、传统新闻信息生产机构向数据智库媒体转型的**者、中国报业较具影响力和较有价值的品牌之一 ,据2020年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《中国500较具价值品牌》分析报告,南方都市报品牌价值为455.78亿元,在榜单中位列*152位 。


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去找开发商,开发商会存有购房发票的底根;确认买受人身份无误后,买受人签订首付款发票丢失的声明,请开发商在当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;
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,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,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,也是审计机关、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。根据《实施细则》*三十一条的规定,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。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,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,并登报声明作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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